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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逸潇:“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激励新模式研究
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企业合规改革催生了合规行刑衔接制度。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作出合规不起诉等处理决定后,检察机关通过推动合规整改认同、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制发行业合规检察建议等方式激励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合规监管。这种“检察委托式”行刑衔接面临着行政检察监督缺乏刚性效能等激励性不足的困境。未来,应当确立“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模式,以个人信息合规刑行一体化建设为指引,明确行政机关接续合规监管的职责,从行检单向职能衔接走向双向职能融合,并探索行政合规和行业合规激励机制的体系化和制度化建设。关键词:企业合规改革;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行政合规;行业合规
目次
引言
一、个人信息合规的行刑衔接激励模式之现状
二、“检察委托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模式激励性之不足
三、“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激励新模式之确立
四、“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激励新模式之实现
结语
引言
一、个人信息合规的行刑衔接激励模式之现状
二、“检察委托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模式激励性之不足
三、“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激励新模式之确立
四、“行检协同式”个人信息合规行刑衔接激励新模式之实现
结语
END
●赵炳昊: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区块链技术冲突的双向纾解及合规监管
●熊文钊、王楚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宪法规范构成——以2018年宪法修正案文本为中心
●王建学: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语言基础——对现行《宪法》语言条款的再阐释
●华国庆、黄大芬:《民法典》视域下环境健康损害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研究
●温世扬、袁野:人格标识合理使用规则的教义展开——《民法典》第999条评析
●李涛:政府数据开放与公共数据治理:立法范畴、问题辨识和法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