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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张明楷教授新书:侵犯人身罪与侵犯财产罪

刑法学加 法学学术前沿 2024-07-01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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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与来源:微信公众号“刑法学加”(推送时间2021年2月22日)。




【编辑推荐】

张明楷老师认为,不要总是想激活刑法中不常用的法条。一个法条不常用,一般来说就是触犯这个法条的行为少,或者这个法条的设置本身有问题,没有必要激活它。例如,《刑法》第102条规定了背叛国家罪,一直没有得到适用,谁能激活呢?再如,已经有许多年没有适用劫持航空器罪的法条了,谁能激活呢?只有特定的犯罪人才能激活,刑法学者不可能激活。


学好刑法各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第一,目的性。所谓目的性,就是指要把握具体犯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第二,均衡性。主要是指罪与刑之间的均衡性,也包括部分罪与罪之间的均衡问题。第三,协调性。包括刑法与宪法的协调、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以及刑法内部的协调。第四,体系性,主要是指刑法各论与总论的协调关系。一方面,学习刑法各论时要以刑法总论的理论为指导,另一方面,要从分则研究中修正总论的理论问题,或者提升一些具体问题成为总论问题。第五,实践性。一定要联系具体的案例去学习各论。要重点关注疑难案件,疑难案件总是推动我们对法条作出新的解释,得出新的结论。 


【内容简介】

  2017年至2020年,张明楷老师连续四年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由于侵犯人身罪和侵犯财产罪的重要性、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频率和复杂性等原因,张老师在2020年春季用一个学期的时间进行专门讲授。《侵犯人身罪与侵犯财产罪》就是这些授课内容的整理、提炼。作者运用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对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的主要类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猥亵罪、盗窃罪、侵占罪、诈骗罪等)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样态进行了深入解读和透彻分析。


【作者简介】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出版著作二十余部,在国家重点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



【前言】

本书不是专著,并非教材,亦非讲义稿,更非论文集,而是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课程的笔记整理,不三不四,不伦不类。“问书那得烂如许,为有新冠病毒来“。


2020年1月21 日前往东京,住在鲁迅先生一直记得的日暮里。本欲1月31日回国,但因新冠病毒疫情毅然决然退掉机票,忐忑不安地等待疫情好转。在日常生活之外大抵只做两件事:于互联网上下载论文,在上野公园来回溜达。上野公园里有樱花大道,虽非樱花烂漫的时节,也能见到早樱的绯红。山樱如美人,红颜易消歇。上野公园里还有不忍池,池上柳依依,柳边人掩扉。


不久后,北京疫情得到控制,东京疫情愈发严重。既有亲人劝说尽快回到北京,亦有朋友建议继续留在东京。天下多少左右事,人间难断去或留。2月21日上午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机场人员以出生地是湖北为由,将事先选定的前排座位改为最后排座位,所有解释都无济于事。此事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从羽田机场登机到走出首都机场,六个小时,粒米未进、滴水未沾。千里万里,二月三月,行色苦愁人。


最是一年春好处,却要隔离在陋室。如何度过两周,教人每日思量。看到微信群的课堂笔记之后,突生将其整理出版之念。不管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都可以用来形容当时的心情。


2017年至2020年,连续四年在春暖花开的季节给研究生讲授《刑法各论》。每周一次课,每次三小节(实际讲授15周、45小节)。虽然讲授的时间越来越多,但讲授的罪名愈来愈少。2020年春季学期,仅讲授了侵犯人身罪与侵犯财产罪。书有断管残渖,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每次授课大约讲出 4万字,学生大抵记录1万字,本人大概整理成2万字。本书以2020年春季的讲授内容为基础,少量增加了2019年春季讲授内容。两次的课堂笔记分别由孟红艳、傅忆文提供。桃花潭水三千尺,不及学生送笔记。与撰写论著不同,在研究生课堂上奇谈怪论脱口而出,幼稚观点随处可见,立等方家不吝雅教。法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未明心地,难免狐疑;刑法学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不是离愁,也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课程讲授参考了Rudolf Rengier、西田典之、山口厚、井田良、松原芳博等教授的刑法各论教科书,以及十河太郎、土井和重、大塚雄祐、山中敬一、山田龙太、川口浩一、内田幸隆、长井圆、末道康之、辻胁叶子,生田胜义、江藤隆之、吉川真理、伊藤司、芥川正洋、佐竹宏章、近藤和哉、荒木秦贵、桥爪隆、铃木佐斗志、铃木彰雄、斋藤实、菊地一树、深町晋也、冨川雅滿、冨高彩、荻野贵史、森水真纲、渡边卓也、渡边靖明、照沼亮介、福永俊辅、樋口亮介、薮中悠等学者的论文。犹有报恩方寸在,不知通塞竟何如。

张明楷

2020年7月1日于蓝旗营



【目录】

第一讲
【罪刑各论概述】
一、 目的性
二、 均衡性
三、 协调性
四、 体系性
五、 实践性
课堂提问

第二讲
【故意杀人罪】
一、 行为对象
二、 行为与结果归属
三、 故意内容
四、 罪数问题
五、 参与自杀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三讲
作业解答
【故意伤害罪】
一、 胎儿伤害
二、 保护法益与伤害行为
三、 身体与财物的区别
四、 伤害致死的认定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四讲
作业解答
【遗弃罪】
一、 遗弃罪概述
二、 遗弃罪与杀人罪的关系
【强奸罪】
一、 强奸罪的保护法益
二、 行为对象与行为主体
三、 行为手段
四、 奸淫行为
五、 违背妇女意志
六、 强奸故意
七、 奸淫幼女
八、 轮奸的认定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五讲
作业解答
【猥亵罪】
一、 猥亵罪概述
二、 猥亵行为
三、 内心倾向
四、 第237条的侮辱行为
五、 与强奸罪的关系
六、 加重处罚的情节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六讲
作业解答
【非法拘禁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拘禁行为
三、 结果加重犯
四、 法律拟制
【绑架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绑架行为
三、 与非法拘禁罪的关系
四、 绑架罪的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 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什么
二、 妇女的同意是否阻却犯罪的成立
三、 如何处理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
四、 如何处理认识错误的情形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七讲
作业解答
【诬告陷害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客观行为
三、 危害结果
四、 主观要素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 法益
二、 住宅
三、 侵入
四、 同意
【刑讯逼供罪】
一、 为什么会有刑讯逼供
二、 刑讯逼供与正当防卫是什么关系
三、 第247条后段是注意规定还是法律拟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虐待罪与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拐骗儿童罪】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侮辱、诽谤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客观行为
三、 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关系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八讲
作业解答
【盗窃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财物
三、 占有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九讲
作业解答
【盗窃罪】
四、 转移占有
五、 违反被害人意志
六、 特殊盗窃
七、 着手和既遂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讲
作业解答
【盗窃罪】
八、 主观要素
九、 罪数
十、 处罚

【侵占罪】
一、 侵占罪概述
二、 委托物侵占
三、 遗忘物埋藏物侵占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一讲
作业解答
【抢劫罪】
一、 抢劫罪概述
二、 压制反抗后产生取得财物的意思而取走财物的情形
三、 抢劫致死的认定
四、 抢劫罪的其他加重类型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二讲
作业解答
【事后抢劫罪】
一、 事后抢劫的实质根据
二、 事后抢劫的构造
三、 事后抢劫的前提犯罪
四、 事后抢劫的主观要素
五、 主观目的是否需要客观化
【抢夺罪】
【诈骗罪】
一、 保护法益
二、 诈骗对象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三讲
作业解答
【诈骗罪】
三、 欺骗行为
四、 陷入错误
五、 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
六、 行为人取得财产与被害人遭受损失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四讲
作业解答
【敲诈勒索罪】
一、 基本性质
二、 客观行为
三、 处分行为
四、 特殊类型
五、 权利行使
六、 罪数问题
【职务侵占罪】
课堂提问
课外作业

第十五讲
作业解答
【挪用资金罪】
一、 挪用罪的基本性质
二、 客观行为与主观要素
三、 关于变相挪用的问题
四、 个人决定将公款给其他单位使用
五、 共犯
六、 罪数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 德国的判例与学说
二、 日本的判例与学说
三、 我国刑法中的毁坏概念
【破坏生产经营罪】
课堂提问
参考文献
附录 期末试题

 张明楷:刑法学中的概念使用与创制

张明楷:过失犯的构造

张明楷:我的高考

张明楷教授北京公安局讲座 | 财产罪的认定

张明楷:母亲与女友同时落水该救谁?|附演讲视频

 张明楷:骗取贷款罪的构造 (《清华法学》201905)

吕忠梅vs.张明楷:环境刑法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

张召怀:驳湘检“张明楷教授解释刑法为所欲为”的荒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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