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铁头”被抓背后的3个法律问题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度Law Author 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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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杭州警方证实,网红“铁头”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警方已依法立案侦查。
杭州滨江警方公布的消息说,经查,今年5月,铁头、薛某、许某等人经合谋,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并许诺交付后将提供保护,经多次交涉后,该主播向其指定账户转账大额钱款。
“铁头”真名董某明。2023年3月开始,因发布打假视频名声大噪。后来,“铁头”到处打假,也引起了很多争议。今年的6月1号,也就是这次“涉嫌敲诈勒索”之后,到日本表演了一次“撒尿爱国”。
那么,这次“铁头”被抓,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呢?
壹
为什么这个时候被抓?
当然原因很多,但应该跟一个司法解释的实施有关。
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8月22日起施行。
这个《解释》共19个条文,对“知假买假”“恶意高额索赔”作了细化。对于“知假买假”者恶意高额索赔,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惩罚性赔偿请求。
违法索赔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
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虚假诉讼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以惩治违法索赔行为,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也就是说,打假出格的,会构成犯罪。
“顶端新闻”今天发表的评论,把“铁头”的打假概括为“泼妇式打假”:用激烈的言语激怒对方,在对方暴起时抓住对方失言和不理智行为,通过后期视频剪辑放大,以获取超高流量,反过来胁迫商家或挟持当地监管部门。
这次“铁头”以打假为名,索要巨额钱财,正好符合这个解释规定的情形。
贰
会判几年?
警方公布的信息,“铁头”涉嫌的是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量刑分为3档:
数额较大或多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般来说,“数额巨大”的起点是3万到10万,“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30万到50万。
警方的通报没有说明具体涉案金额,但说,“铁头”向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我们以金价600元/克、索要200克计算,12万,属于“数额巨大”了。保守的说,“铁头”会判3年以上,并处罚金。
叁
累犯问题。
刑法上有一个词叫“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刑罚的情形。一般累犯是5年以内再犯罪。累犯会加重处罚。
根据相关报道,“铁头”因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曾被判3年6个月。减刑后,刑期至2017年5月23日止。至今已有7年,如果“铁头”这次被定罪,不属于累犯。
最后说一句:爱国不是表演,更不是生意,打假也要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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