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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全面梳理(5.4-5.10)| 法宝盘点

【编者按】北大法律信息网每周准时为您奉上过去一周重大政策立法、典型案例及热点案例梳理。带您一起快速回顾近期重大法治事件。点击阅读原文查阅新闻全文。

【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二、国办印发通报对去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三、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四、两部门发新规 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五、证监会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六、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七、银保监会拟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八、国家卫健委: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加大支持力度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重点城市可获中央财政1.5亿元支持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成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十一、财政部制定会计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有“明白账”十二、工信部:推动NB-IoT与4G、5G协同发展十三、工信部:到年底前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要达到12亿十四、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发布 数据指标共190项十五、十一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十六、农业农村部:推动各地探索开展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实施 将禁止擅自放生

二、北京:“硬核”政策为民营经济开拓更大空间

三、北京:“慢行系统”让城市更加美丽雅致

四、北京:《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五、北京明确违法违规户口处理方式

六、央行上海总部: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

七、上海对11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

八、上海推出23条“品牌建设”指导意见

九、央行上海总部会同发布助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五十条措施

十、宁夏银川市属国有企业积极落实惠企惠民政策

十一、海南出台43条超常规措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

十二、重庆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公民同招 公办学校“兜底”

十三、《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一、首次发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二、“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四、杭州中院发布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中央重大政策立法


一、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经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二、国办印发通报对去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 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扩大内需、推进高水平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三、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国家保护大格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责任、地位。《意见》指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必须遵循“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内在规律、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要按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没有止境”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承上启下诉讼地位,积极充分履职,推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两部门发新规 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规定》正式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对合格投资者跨境资金汇出入和兑换实行登记管理。


五、证监会就《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根据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安排,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保持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等决策部署,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


七、银保监会拟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


为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发展,银保监会5月8日就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资金信托是买者自负的私募资管业务。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任何资金信托,都要依法识别、管理并承担投资风险。信托公司应当确保资金信托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打破刚性兑付。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加强资金信托风险管理,限制杠杆比例和嵌套层级,实现风险匹配、期限匹配,防范风险向信托公司不当转移或向金融市场外溢。


八、国家卫健委: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推进国家级医学中心设置建设工作,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


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重点城市可获中央财政1.5亿元支持


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0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重点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成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


5月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


十一、财政部制定会计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有“明白账”


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核算办法》明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规范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有利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向广大业主交出一本符合统一核算标准的“明白账”,满足社会有关方面对维修资金会计信息的需要。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纳并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我国发挥着住宅“医保金”和“养老金”的重要作用。


十二、工信部:推动NB-IoT与4G、5G协同发展


5月7日,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准确把握全球移动物联网技术标准和产业格局的演进趋势,推动2G/3G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建立NB-IoT(窄带物联网)、4G(含LTE-Cat1,即速率类别1的4G网络)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


十三、工信部:到年底前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要达到12亿


工信部官网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NB-IoT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移动物联网连接数达到12亿。通知还要求,到年底前,要推动NB-IoT模组价格与2G模组趋同,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和Cat1迁移;打造一批NB-IoT应用标杆工程和NB-IoT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


十四、医保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发布 数据指标共190项


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试行)》,统一医保结算清单数据采集标准。按照规范,医保结算清单数据指标共有190项,其中基本信息部分32项、门诊慢特病诊疗信息部分6项、住院诊疗信息部分57项、医疗收费信息部分95项。


十五、十一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民政部等11部门5月7日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部署要求,各地要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站内照料职责,规范开展托养服务,完善监管体系,并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或特邀监督员制度,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运行管理、人员照料情况进行监督。


十六、农业农村部:推动各地探索开展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


农业农村部印发《2020年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点》,《要点》提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指导各地完善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推动各地探索开展承包合同、流转合同网签等信息化管理手段。《要点》提出,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工作指导与建设考核,持续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依托益农信息社,结合“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提高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行能力。


地方重大政策立法


一、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实施 将禁止擅自放生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本市采取全域禁猎、严禁滥食措施,《条例》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严格利用审批,保证全程可追溯,明确规定本市全域常年禁猎,对特殊目的猎捕要进行严格审批。同时,《条例》对放生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对于擅自放生的,将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北京:“硬核”政策为民营经济开拓更大空间


北京市委市政府5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清理隐性门槛的长效机制、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解决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等多项制度,以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规范发展。《意见》特别注重减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支持和引导北京民营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为民营企业发展开拓更大发展空间。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壮大发展的民营经济,为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巨大困难,北京社会经济发展尽管具有独特优势,但北京民营企业也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三、北京:“慢行系统”让城市更加美丽雅致


《北京市城市慢行交通品质提升工作方案》,北京市今年将建9个慢行系统示范区,中心城区打造两纵两横慢行示范街。同时,回龙观至上地的自行车专用路将开展东拓、南展、西延工程。随着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城市道路交通也变得越来越拥挤,加之历史欠账等因素,一座城市的非机动车道不仅显得狭窄、不连贯,有的还经常被占用,机动车与行人、自行车争夺资源等现象也屡见不鲜,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行人、骑车人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亟待引起重视。


四、北京:《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二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包括全面清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和隐性门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三城一区”、北京城市副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企业诉求的办理情况进行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考核,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疫情期间援企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固化为长效机制。


五、北京明确违法违规户口处理方式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都之窗”7日公布了《北京市公安局处理违法违规户口工作规范》。《规范》中明确了违法违规户口类型及相对应的更正、注销等处理方式。其中,对违规户口予以注销,依托违规户口迁入或登记的户口一并注销。根据《规范》,违法违规户口是指在户口登记中所产生的错误户口、重复户口、违规户口等,包括:(一)错误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户口。(二)重复户口,是指同一个人具有两个以上户口,且其中之一为北京市户口的。(三)违规户口,是指不符合北京市落户规定从外地迁入北京市或在北京市登记的户口,以及在外地违规登记并迁入北京市的户口。(四)其他违法违规户口。


六、央行上海总部:持续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


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印发《关于全面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金融服务的若干意见》。这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牵头上海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制订的首份政策文件,也是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


七、上海对11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


上海市司法局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五月7日对外发布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在生态环境领域为企业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该免罚清单,在生态环境领域的11项轻微违法行为若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行政处罚。


八、上海推出23条“品牌建设”指导意见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在沪举办2020年中国品牌日“打造质量标杆,唱响上海品牌”主题活动,发布《关于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培育质量优势、提升品牌活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强化工作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政策措施,提出到2022年,实现上海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显着提升。


九、央行上海总部会同发布助力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五十条措施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金融工作局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按下“快进键”,再添新动能。“50条措施”是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也是对新片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其紧扣“服务国家大局、对标国际一流、聚焦先行先试”三个总体要求,从落实对外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五方面提出创新举措。


十、宁夏银川市属国有企业积极落实惠企惠民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银川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通过租金减免、通行费减免等政策,落实自治区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国企责任。据银川市国资委介绍,银川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涉及民生保障的便民商店和蔬菜直销店等实行房租优惠;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延期收取租金,对受疫情影响大、员工数量多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减免租金。


十一、海南出台43条超常规措施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局


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围绕促投资、扩消费、招商引资、推动园区发展、抓好“三农”工作及强化保障措施等六个领域提出43条超常规措施于年内实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开好局。在超常规推动投资举措上,明确海南抢抓“新基建”投资机遇,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5G基站、国际海底光缆、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智慧口岸、城际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10个领域,抓紧谋划生成一批重大项目,推动开工建设。


十二、重庆2020年义务教育入学公民同招 公办学校“兜底”


5月7日,重庆市教委印发《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起,重庆实行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建立规范招生制度,破除跨区域掐尖招生、义务教育考试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各类竞赛考试证书挂钩等突出问题,根治民办学校招生乱象。


十三、《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6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自6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同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实行群防群治。


典型案例、大案、要案


一、首次发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


1.某县级市人民检察院赵某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2.某市人民检察院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3.某市人民检察院金某等人违反“三个规定”案
4.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王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5.某县人民检察院吴某违反“三个规定”案

6.某市人民检察院刘某等人违反“三个规定”案


二、“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1.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2.海南省海口市海洋非法倾废行政公益诉讼案
3.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人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
5.山东省招远市违建码头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

6.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等5宗10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自2018年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来,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45件,涉及金额超过29亿元,形成了一批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公众投票,综合考虑案件的代表性、典型性,生态环境部最终确定了以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1.山东济南章丘区6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2.贵州息烽大鹰田2企业违法倾倒废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3.浙江诸暨某企业大气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
4.天津经开区某企业非法倾倒废切削液和废矿物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5.江苏苏州高新区某企业渗排电镀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6.湖南郴州屋场坪锡矿“11·16”尾矿库水毁灾害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7.深圳某企业电镀液渗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8.安徽池州月亮湖某企业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9.上海奉贤区张某等5人非法倾倒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10.重庆两江新区某企业违法倾倒混凝土泥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四、杭州中院发布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杭州中院召开“杭州法院司法保障数字经济”新闻发布会,发布服务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相关情况和司法保障数字经济十大典型案例。


1.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苏州仙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着作权纠纷案
3.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4.叶某某、张某某、谭某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5.叶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
6.胡某某诉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
7.王某某诉杭州星柚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诉杭州和杭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9.杭州引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诉杭州易康信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0.OPPO公司等诉杭州登先公司、掌星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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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李泽鹏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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